不宜做人工流产的情况有哪些
文章来源:大连北医八医院
有少数女性在人工流产后出现经期延长、周期长短不一、闭经等月经失调现象。这种情况一般在2-3个月后恢复正常, 患者性别:女 患者年龄:27 问题描述:怀孕已经45天了,想去做人流,但是对人流都不是很了解,想知道到底哪些情况不适合做人工流产? 回答1: 不宜做人工流产的情况有哪些? 妊娠10-14周时,因胚胎逐渐长大,胎盘已经形成,子宫也随着长大,这时做凡是因避孕失败要求中断妊娠者或因各种疾病不宜继续妊娠者均可作人工流产。但遇有下列情况时,暂时不宜作人工流产。 (1)各种急性传染病或慢性传染病急性发作期、严重的全身性疾病(如心力衰竭、症状明显的高血压、伴有高热的肺结核以及严重贫血等)不能承受手术者。 (2)急性生殖器官炎症,如阴道炎、重度宫颈糜烂、盆腔炎等。 (3)妊娠剧烈呕吐引起的酸中毒尚未纠正者。 (4)术前4小时内,两次体温在37.5℃以上者 温馨提示: 如果您的身体出现其他不适,请尽早到正规医院就诊。如果您有更多健康问题,欢迎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获得帮助: 1、拨打大连北医八医院24小时健康咨询热线 0411-84239650 2、可登陆大连北医八医院网站进行免费在线咨询 我们的专家将竭诚帮您排忧解难,并为您的隐私保密!祝您健康!